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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应该设大奖

2007-09-01 23:07:47  作者:丁临一  来源:小小说阅读网  浏览次数:38  文字大小:【】【】【
  写下这个题目,心中未免惶然。所谓大奖,在文学领域内即是指全国性的文学奖,理所当然地只能由中国作家协会来设置及组织评选。因此,设不设大奖,说到底只应是中国作协的领导们、官员们考虑的公务。只是笔者当过十几年的文学期刊编辑,业余兼及文学研究与评论,也陆续参加全国、全军性文学大奖的多次评选活动。在编辑岗位上笔者曾编发过不少的小小说作品,也十几年如一日地始终是全国多家刊载小小说作品的报刊、尤其是《小小说选刊》的热心读者。终于有一天在报上读到新揭晓的鲁迅文学奖诸多篇目时突然想到,小小说为什么没有设大奖﹖小小说能不能、该不该设大奖?
  在中国现行体制条件下,文学大奖的设置,首先意味着一种官方承认,类似资格认定。行业可以设文学奖,企业可以设文学奖,甚至奖金不菲,但在文学圈内人看来,惟有中国作协所设的文学奖可以称大奖,因为它具权威性。所谓权威,当然不能仅靠主办者的官方色彩,更须体现在坚持文学精品的评选原则上。小小说能否设大奖,也许根本就取决于小小说作品中能否产生值得文学承认乃至高度肯定的精品之作。在我看来,自20年前《百花园》杂志开风气之先推出“小小说作品专号”,经《小小说选刊》以“精品意识,读者知音,作家摇篮”为刊物宗旨不遗余力推波助澜,现在全国已有近千家的文学杂志、报纸副刊成为小小说的固定园地,每年问世的小小说数量可达数万篇。涉笔小小说创作的,固然以中青年作者和文学发烧友为主,却也有冰心、王蒙、汪曾祺、林斤澜、从维熙、冯骥才等大家名家。客观地说,无论是塑造典型,诗意情境,还是剖析人性,讽时喻世,如汪曾祺的《陈小手》、许行的《立正》、司玉笙的《书法家》、冯骥才的《苏七块》等名篇都足以令人过目难忘。笔者还记得多年前就曾在一次会议上听到北大的曹文轩先生为汪曾祺的《陈小手》未能获年度文学大奖一事鸣不平。原因据说只有一条——篇幅太短。现在想来,《大淖纪事》可以获大奖,《陈小手》则不可,这是否有点儿论斤称两的意思而难以令人信服呢﹖打个比方,难道李白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 就可以获奖而“白发三千丈”《秋浦歌》 则不可,白居易的“在天愿为比翼鸟”《长恨歌》 就可以获奖而“离离原上草”《赋得古原草送别》 则不可以吗﹖
  文学大奖的设立,目的是鼓励创作,推动文学创新与繁荣。从这一意义看,当代小小说亦有两点不同凡响。其一,是文体创新方面。小小说的倡导者、创作者、研究者们经过20年的努力探索,现在小小说已经形成了特定的文体规范,大致可以概括为篇幅在两千字以内,以贴近读者为本,以言之有物、深衷浅貌、浓缩情智、结构精巧为基本特征。在新时期以来的当代文学发展历程中,继中篇小说创作异军突起,报告文学由昔日的散文附庸而蔚为重镇之后,小小说创作的兴盛犹如星星之火到势成燎原,可以说是第三件具有文体创新意义的盛事。其二,是作家摇篮的作用。当代文学创作在若干领域已程度不同地出现青黄不接的断层问题,惟小小说领域新人辈出,势头强劲。记得阿·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多年来一批批文学爱好者经由小小说的创作实践训练而步入作家队伍的屡见不鲜,其中成为中国作协会员的已有数十人之多。目前,较稳定的小小说创作者队伍已近千人,可以说他们已经成为中国作家队伍颇具活力的后备力量。那么,从扶持和奖掖的角度看,为中国小小说设大奖,可谓因势利导泽被天下,何乐而不为呢﹖
  文学大奖的设立,作为主办者的功利意图之一,是倡明导向,这是不言而喻的。从毛泽东,邓小平要求文艺走出象牙之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到江泽民同志要求“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文艺与读者大众的关系一直是党指导文艺的核心问题之一。我们看当前中国文学的创作状况,颇多体裁门类已愈显为“圈内文学”的趋势。甚至许多堪称精品的优秀之作,也是圈内人叫好,圈外人不知,最终惟有凭借电视电影的再创作才能走入寻常百姓家。而小小说的读者面之广,小小说的“人气”之盛,则十分引人注目。《小小说选刊》目前的月发行量已达到六十余万份,在全国的文学期刊中独领风骚。我曾在《文艺报》上读到一个调查,在三万余名自费订阅小小说的读者群中,其年龄构成为15岁至18岁的占25%,18岁至35岁的占45%,35岁以上的占30%。也就是说,青少年读者占了小小说作品读者群的70%以上。20年来,不妨可以说中国小小说已经影响了两代读者。如此看来,从倡明导向的意义上说,难道不应该尽早地设立起小小说的大奖奖项吗﹖
  当然,说到底,小小说应不应该设大奖,圈内圈外人士尽可以议论纷纷;而小小说能不能够设大奖,最终还是中国作协的领导们、官员们才能定夺的公务。我理解,这公务之“公”,乃公众之“公”,公正公平之“公”,于是不揣冒昧,写下上述文字以就教于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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