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故事的物理构成是语言,逻辑构成是情节,价值构成是主题。但很多时候,我们却忽略了语言,只是把情节和价值当成了故事的全部或重要内容。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们可以这样想:如果语言从故事中撤出——不是说我们不用语言来写作,而是指语言平庸——那么,故事将死在情节上面,价值变成了哲学或政治教育。语言是可以成为故事的,而且有时候做的还相当不错。不要不相信,我们可以试着读读张炜的语言,就会明白,其实,语言真的也是故事。
张炜的《大写家》(《小小说选刊》2000年1期)看起来就没有情节。其实也确实如此。我觉得《大写家》向前推进的全部秘密就是作者找到了一个奇妙的开始,然后,他就用他的语言向我们拆解一个谜语。
故事的开头平淡得就象一杯水,却已经蕴育着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了。作者直来直去:“结果我就认识了这样一个人。”他把你全部可能的阅读期待都调动起来了:在这一段里,他简洁地提供了他要叙述的故事的全部信息。可是,我们没有经验,也缺少这方面的感受,我们就想“认识了这样一个人”是什么意思,“认识了这样一个人”会怎样。他是“大写家”,“不停地写”,“却只有他身边的人才能一饱眼福。”作者力图把这个人讲得神秘些,讲得让我们猜测不出什么来。
接下来,这个神秘的人的生活环境展现在我们面前:“地堡式的建筑”,“根本就没有门”,只有“四方的窗洞”,他生活在“黑暗”中。他的故事一直没有情节,可是,语言却一直在为我们叙述一个故事,叙述一个让人有所期待的故事。“最奇怪的是根本就没有门”——“最奇怪”、“根本”是两个非常富有代表性的词。它们是语法书中的虚词,可是我们却认为这样的词在文中起着比实词更重要的作用。因为实词往往没有个性和特点,而虚词却使作家张炜的《大写家》与别人的作品区别开来。当真正的奇迹展现出来的时候,“我”估量了一下木箱,“认为这儿至少要装上千万字”。这里“认为”是一个实词,却由于是主观性的实词使得行文显得别有一番滋味:我觉得“我”不是在懂什么,而是在尽力带着读者往“玄”里转。而“我”真正的用心也许就在于看到你张开着嘴惊讶的神态。“当我们更熟悉些的时候,他才较多地把我领到他的正屋”——“更”、“较多”:这是两个多么有趣的词啊。
张炜在他的行文中干净利落地用这样的语言构造了故事。他非常自信地冷落了情节和价值。这样的故事非常“别一个”,一下子就看出作家的个性。我们认为,敢于让语言成为故事,非要有极大的勇气不可。因为那要看作家真正的功力。平庸的语言永远成不了故事,只能是平庸的情节的载体、枯燥的价值的温床。有人说过:“诗到语言为止。”我们不能说小小说也要到语言为止,但我们可以说,能够在小小说中让语言唱独角戏,却一定要有足够的功力和悟性。
我们可以借故事来推断作家和语言的亲密关系。对那些与语言关系太疏远的人来说,距离真正“作家”两个字,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之二:有时候,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会对叙述语言有所祈求。如果既能读到一个好故事,又能欣赏到一种好的语言,岂不是一剑双雕?这应该不是一个过于苛刻的要求。事实上,这样的语言是存在的。我常常读到一些故事还不错、语言却疙里疙瘩的小小说,就象一个身材说得过去的姑娘却长了一脸大麻子,不由令人扼腕痛惜。如果用抽象的话来描述一下好语言的话,应该是,小小说的叙述语言要圆润。
《舞痴》(《小小说选刊》1999年第1期)讲了一个好故事。老孙迷舞,多年不渝,迷到令人生了厌。他的精神最终感动了少男少女,将其绰号由“舞棍”改为“舞痴”。在我看来,《舞痴》的叙述语言就是圆润的典范。
很多人论证说,小小说篇幅决定了小小说要使用省略和空白,但,这篇小小说却是五脏俱全。从叙述方法看,概括叙述、具体叙述都有;从叙述时间看,跨度不小;从叙述内容看,前因有,后果也不缺……在这篇语言圆润的小小说里,作家使用了小小说的大部分技法,对常用的叙述方式一一操练了一遍。但,这并没有带给我通常人们说的那种繁琐和琐碎,相反,我却从中感受到了完整的文体之美。这种美,来自于语言。
圆润的语言具有这样的特质:1、它流畅自如,平整光滑,没有一点毛刺儿——赋予它以形象的话,它应该是农人手里常年握着的锄头的木柄,不管多么毛糙的手,一摸上去,都能感觉到舒畅。2、它文气一致,给人一气呵成之感。作家一直用大致相同的力度、节奏、神态和语气在讲述,情节的变化并没有影响作家的这种状态。他似乎对这个故事成竹在胸、烂熟于心。他不急不躁地在讲,决不漏掉那怕一个微小的细节。3、它精力集中。作家不会被讲述中渐趋成熟的主题诱惑得放下故事,去揭示题旨;他当然还不会旁逸斜出地生出新的枝节,造出个意外来,满足于让我们一惊一炸。
圆润的叙述语言是一种平静的叙述,追求的是韵味。《舞痴》的结尾有一句话:“老孙听说之后淡然一笑,表示首肯,神情落寞得有如一个百战归来的老将。”那种悠长的韵味,如果不是有圆润的语言,很难走得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