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叙述重复
印象中,侯德云是一个特别钟情于叙述重复的作家。他在《我的大学》里就使用了叙述重复这种方法。“第一次高考落榜以后,我流下了很多眼泪。……第二次高考落榜以后,我流下了很多眼泪。……第三次高考落榜以后,我流下了很多眼泪……”。侯德云自己对这种“重复”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我铺张地使用了‘重复’手法。必须重复。离开了重复,作品就毫无魅力可言。”侯德云认为这种重复是“一种朴拙的叙述”。 除侯德云外,陈永林也是一个使用叙述重复的作家。他的《堂哥》(《小小说选刊》1999年3期)是代表作品。 《堂哥》讲的是一个善良的人最终因善得福的故事。作者首先安排了两个事件来展示堂哥的性格,在以后的情节中,作者让这两件事都有了落脚点,即:一个人让他做了领班,一个人成了他的老婆。这是一个传统美德中的“善有善报”的主题。 在我看来,这篇小小说的语言平实,叙述也很流畅。但这些特点都不是特别鲜明,也可以说,这些特点的个性化色彩都不够。我注意到,作者在展示堂哥的性格时使用了一个很有个性色彩的技巧。在第一件事中,作者让堂哥把400块钱给了一个男路人;第二件事则是让他把1000块钱给了女路人。这两个事件如果说不同的话,只有发生的先后顺序和给钱数量多少的不同,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且慢评价。我想起一句话来:“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有人说这是一种近似于废话似的重复。为什么不说“有两棵枣树呢?”今天,我们已经读出这两句话里的深沉内蕴。 陈永林在他的《堂哥》里使用的重复也决不是简单的事件堆积。 我说“决不是事件堆积”,当然不是因为这两件事在最后都被派上了用场,而是因为我觉得有人会这样认为。相对于前一事件来说,后一件事无论叙述深度还是叙述力度,都有没有明显的加强。这种重复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变成一种简单的数量上的累加,一些作家总是不能找到事件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我觉得作者为这两个事件找到的关联是,这两个事件强化了堂哥的性格性格特点。性质相同的事件非但没有让我们可爱的堂哥吸取教训,反而做出了与前次“吃亏”相同的举动。一个“痴心不改”的憨哥形象脱颖而出。 在一些初学写作的作者那里,很多时候,会出现若干叙述材料呈现出数量上叠加的状态,没有为叙述材料寻找到内在的逻辑联系。这样,就使得作品应有的深度受到损伤。 作为一种技巧,叙述重复不能只是为讲了一个事件而存在,它要求重复的事件都要有一个自己的归宿,也就是通常说的“照应”。叙述重复出现之前,一定要下足工夫,让读者对某一突出特点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否则,易让人产生单调之感。 《堂哥》为我们温习“叙述重复”这个概念提供了很好的文本。顺路,我想说一说它的缺陷。它的结尾象我们在前文说过的那样,有照应,有交待,但,太仓促了。作者安排的巧合让人觉得太理想化了。虽然我们无法知道什么样的结尾更好,但,我想,怀疑一下这个结尾是不是最好的,是有助于找到最好的结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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